各部门,晋安校区:
根据《福建电大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2013-2014学年度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现就报送学年度述职述廉报告通知如下:
一、报送述职述廉报告的对象
现任处级干部。
二、述职述廉报告的主要内容
按学校《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闽电大委〔2014〕66号)要求,自觉把德、能、勤、绩、廉作为述职述廉内容,在“廉”方面,一要说明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情况;二要总结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遵守廉政准则、保持廉洁自律情况;三要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三、报送时间及其他要求
述职述廉报告统一用A4纸单面打印,(标题统一为“2013—2014学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标题下方注明部门名称、姓名),于2014年11月21日前送交校纪委办公室。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材料进个人廉政档案,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继续在校务公开栏公示。
中共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1月10日